陈维康律师,西北大学法律硕士,陕西明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为碑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碑林区民政局、碑林区医保局、碑林区司法局等政府、企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团队一员 。
曾在长安大学校长办公室法律事务处工作,进入律所后,加入行政诉讼团队,协助处理政府涉诉事宜,主要为征收拆迁类;参与的案件:过枣园巷子撤销征收决定诉讼、碑林区城棚户改诉帮建公司合同纠纷、蔡晓龙诉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撤销工商行政登记案、吴建校诉碑林区教育局行政其他一案、康阳阳诉西安市乐居厂小学侵权纠纷案。
联系电话:13201836729(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