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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碑林区委向我所授予“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2019-04-08

明萌快讯 | 共青团碑林区委向我所授予“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明萌律师事务所 1周前

2019年3月20日下午,共青团碑林区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在碑林区政府政协会议室举行,我所团支部书记、碑林区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团长张少博律师、宣讲团成员王阿娟律师受邀出席。 

会上,共青团碑林区委书记李原渊同志,碑林区教育局团委书记周涛同志向我所授予“2019-2022年度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青年岗位和青年工程。自“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以来,我所始终把创建活动作为提高青年律师法律服务能力和法律服务水平的着力点,坚持以激发青年律师工作活力,构建青年律师工作样板,争创青年文明号为目标,创造性地开展了符合青年律师特点的各项创建活动,把青年律师紧紧团结在律所业务发展、团队建设活动中,推动律所青年律师各项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此次成功获评碑林区青年文明号,不仅是对我所团队建设和业务发展上取得阶段性成绩的肯定,更是促使我所青年律师不断进取的精神动力。我所青年律师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向全社会展现当代青年律师的精神风貌,努力创先争优,争创一流,使“青年文明号”绽放出更加迷人、绚丽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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